新阿曼劳动法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和实现阿曼2040年愿景国家议程中设定的目标,并反映了旧阿曼劳动法的重大变化。
该法例共分为10条,条文包括:
阿曼化——新阿曼劳动法允许非阿曼雇员在被阿曼雇员取代的情况下终止合同。
雇佣合同-不再自动无限更新。如果雇佣时间超过5年,则不受限制。
终止雇佣——根据阿曼新劳动法,裁员是被承认的,雇主可以出于经济原因终止雇佣合同。
育儿假——产假从《旧阿曼劳动法》规定的50天增加到《新阿曼劳动法》规定的98天。此外,还规定了7天的陪产假。
阿曼化
与阿联酋和沙特阿拉伯等邻近海湾国家的各自立法类似,为了赋予当地劳动力权力,新阿曼劳动法促进阿曼国民在私营部门的就业并规范阿曼化(阿曼国民的招聘百分比将在稍后由部长发布)。
根据新阿曼劳动法,雇主可以合法终止非阿曼雇员的劳动合同,用阿曼雇员代替他们。
雇佣合同的种类
与只规定固定期限合同的阿联酋新劳动法相反,阿曼新劳动法允许签订无期限合同或固定期限合同。与此有关的主要变化是,与旧阿曼劳动法相反,新阿曼劳动法规定,定期合同在续签后不会自动成为无期限合同,而只有在延长至五年以上时才成为无期限合同。终止雇佣关系
《新阿曼劳动法》和《新阿联酋劳动法》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是,如果员工因严重不当行为而被解雇(其理由见《新阿曼劳动法》第40条),该员工将丧失获得通知工资和离职酬金的权利。相比之下,根据新的阿联酋劳动法,犯有严重不当行为的雇员(其理由在新的阿联酋劳动法第44条中概述)将有权获得其服务终了酬金。此外,与在这方面保持沉默的旧阿曼劳动法相反,新阿曼劳动法承认并规定了裁员类型的情况。
此外,《新阿曼劳动法》规定,因性别、出身、肤色、国籍、宗教、种族、社会地位、残疾、生育和/或分娩等歧视而终止就业的任何行为都应被视为非法和武断。
在这方面,《新阿曼劳动法》规定不公平解雇的赔偿上限为12个月的工资,而《旧阿曼劳动法》规定最低为3个月的工资,但没有规定上限。
《新阿曼劳动法》第91条还规定,在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下,雇主必须在终止之日立即支付欠雇员的所有福利,而它规定雇主在终止之日起7天内支付雇员辞职的福利。
改善福利及休假规定
《新阿曼劳动法》还规定了多项有利于女性雇员的规定,包括将产假延长至98天全薪产假,这与《旧阿曼劳动法》形成鲜明对比。《旧阿曼劳动法》规定,女雇员在为雇主服务期间只享有50天全薪产假,但不得超过三次。相比之下,阿联酋劳动法规定45天全薪,15天半薪,以及每人1小时的护理休息
产后一年内的一天。在各种其他类型的休假中,《新阿曼劳动法》规定,女雇员在孩子出生后可要求最多一年的无薪休假,并规定了7天的陪产假和15天的护理假,这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地区是前所未有的。
新阿曼劳动法还将雇员的带薪病假权利从每年10周增加到最多18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