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修改《外国人法》和《外国人就业法》
《外国人法》和《外国人就业法》的新修正案(“修正案”)将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大大简化和缩短了在塞尔维亚共和国雇用外国公民的程序,并有助于提高程序的效率,这将使外国人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就业。
与之前的解决方案不同,之前的解决方案意味着事先有义务规范临时居留,然后提交工作许可请求,修正案引入了一个单一的许可,将代表临时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
单一许可证将以单一程序签发,完全由一个当局- -塞尔维亚共和国内务部- -执行。在这一单一程序中,主管当局将进行所有必要的评估,如果满足所有条件,则颁发单一许可证。
国家就业局还参与签发单一许可证的过程,检查外国公民的就业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作为签发单一许可证过程中的初步意见。评估是否符合签发单一许可证的条件所需的所有证据也将以电子方式提交。
一份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可达三年。此外根据《修正案》,可批准的临时居留期限最长为三年,而不是以前的一年。
修正案具体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外国公民有权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工作,而无需获得单一许可证,即在塞尔维亚共和国有规定住所的某些类别的外国人有权工作,而无需获得单一许可证。这些主要包括根据房地产所有权获得临时居留权的外国人、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团聚的家庭以及其他类别的外国公民。
此外,一项重要的创新是将签发或延长单一许可证的程序完全数字化,这大大加快了程序,提高了效率,也使国外的申请得以提交。也就是说,签发单一许可证的请求将通过一个可公开访问的门户网站以电子方式提出。
此外,修正案对直接雇用外国公民的雇主也很重要,因为进行劳动力市场测试的请求也将以电子方式在门户网站上提交。
此外,修正案规定,单一许可证以及临时居留批准将以生物识别文件的形式发放,而不是外国公民护照上的临时居留贴纸。
对于提交批准在塞尔维亚共和国临时居留申请的某些类别的外国人,由于免除了在塞尔维亚共和国计划逗留期间提交生活手段证明和健康保险证明的义务,这进一步便利了程序。这一福利适用于作为塞尔维亚公民直系亲属的外国公民和基于就业提出申请的外国公民。
此外,批准在塞尔维亚共和国永久居留的程序也有所改变。首先,外国公民在塞尔维亚共和国领土连续居住三年后可获得永久居留权,而不是以前的五年期限。此外,在塞尔维亚共和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将有权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工作,而无需获得单一许可证。
此外,重要的是要强调,永久居留申请也将以电子方式提交。
对于申请长期签证(D签证)的外国公民,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外国公民的工作参与也简化了。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在抵达塞尔维亚共和国后立即被雇用,因为在就业基础上签发的D签证同时代表在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内的居住和工作许可,最长可达180天。这一变化意味着,当外国公民仍在国外时,参与签证审批程序的当局将进行所有必要的评估,并确定是否满足发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