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证据证明的歧视情况,法律中已经存在的罚款(即相当于社会保障福利最高限额的50%)被雇主应付给受歧视雇员的新工资金额的10倍罚款所取代。在累犯的情况下,这一数额可以增加一倍。
该法律还规定了一项新义务(取决于尚未发布的具体规定),要求拥有100名或以上员工的公司每半年发布一次工资透明度和薪酬标准报告。
这些报告必须包含匿名的数据和信息,以便能够客观地比较薪金、报酬以及董事、管理人员和领导职位中男女所占的比例。这些信息必须遵守《一般数据保护法》的限制。
此外,这些报告还应载有资料,提供关于种族、族裔、国籍和年龄可能引起的其他不平等现象的统计数据。
如果不遵守发布报告的义务,公司可被处以最高相当于其工资的3%的罚款,上限为100个最低工资,此外还有可能适用于工资歧视和男女薪酬标准歧视案件的其他制裁。
此外,如果根据报告中提供的信息确定了工资不平等或薪酬标准,这些公司必须提出并实施一项行动计划,以减轻不平等,有目标和最后期限,确保工会代表和员工代表在工作场所的参与。
虽然其中一些议题尚未规定,但法律的措辞清楚地表明,将采取措施确保男女同工同酬和补偿标准(例如增加劳工审计和提供报告工资歧视的具体渠道),这些措施可以扩大到涉及种族、民族、国籍和年龄的其他情况。
在这方面审查公司目前采用的薪酬做法是一项明智的预防措施,以便为新法律带来的这些义务的管制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