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带薪病假新政策
2023年10月4日,加州州长签署了参议院第616号法案,该法案增加了雇主必须向加州雇员提供的带薪病假金额。
从2024年1月1日开始,雇主必须将加州员工的病假从3天/24小时增加到5天/40小时。
根据加州现有的带薪病假法规,在加州为同一雇主工作30天或30天以上的员工每工作30小时,必须累积不少于一小时的带薪产假。现行法律允许雇主使用其他应计方法(而不是每工作30小时一小时的带薪病假),只要员工在其工作的第120个日历日或每个日历年之前有三天/24小时的可用带薪病假。根据SB 616,雇主可以继续使用不同的累算方法,而不是每30次工作一小时,但也必须确保员工在就业第200个日历日或每个日历年之前有不少于5天/40小时的累算带薪病假。
此外,SB 616修改了现行法律,规定雇主可以通过提供三天/24小时的带薪病假来满足法规的应计要求,员工可以在第120个日历日前使用带薪病假,在第200个日历日之前提供不少于五天/40小时的带薪病假。
SB616将员工在每年工作、日历年或12个月期间可以使用的病假数量从3天/24小时增加到5天/40小时。
SB 616还要求雇主将累计和结转上限提高到10天/80小时。然而,如果雇主在每年、日历年或12个月内提前提供5天/40小时的带薪病假,则无需累算或结转。
该法案还修订了家庭支持服务提供商的时间表,将其每年的带薪病假增加到5天/40小时。
此外,SB 616将现行带薪病假法中的某些程序性和反报复性条款扩展到有效集体谈判协议所涵盖的员工,这些协议在其他方面不受带薪病假法律其他条款的约束。
加州带薪病假法规的修改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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